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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8月14日訊(本網記者 陳楠 實習生 董夢媛)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瞭解到,福州警方組織500多名警力開展統一收網行動,一舉摧毀以魏某某為首的特大“套路貸”黑社會組織,先後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獲涉案人員60餘人,查獲大量書證、電腦及移動設備、銀行卡、公私印章、房產證、土地證、人民幣和港幣現金,破獲各類刑事案件200餘起。經偵查,該組織放貸金額上億元,受害群眾達數百人,系福建省近年來破獲的最大一起“套路貸”違法犯罪案件。

日前,魏某某等52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信息、高利轉貸、虛假訴訟等罪名被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警方繳獲的多鏡頭行車紀錄器航跡查詢部分涉案物品 李超攝

福州警方破獲全省近年來最大一起“套路貸”犯罪案件

據介紹,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為牟取非法經濟利益,夥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龍、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後註冊設立福建嘉沁房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沁公司)等十餘傢公司,大肆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以公司活動為幌子實施高利放貸活動,在放貸過程中任意實施設套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以暴力威脅、毆打等手段強索以詐騙手段設立的債務,並通過提供虛假證據從而達到侵占他人財產的目的。

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於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東升公司借款,被蒙蔽單方面簽訂各種合同,並辦理瞭房產抵押等,東升公司騙取瞭房產的買賣、收款等處置權。林某出具22萬元借條,被扣除所謂“砍頭息”“看點費”等費用後實際隻借得20.15萬元。後因需繼續借款又被東升公司王某某、黃某某用“銀行流水”等方式騙走房產,最終林某實際借得20.15萬元,兩套市值400餘萬元的房產被騙走。



福州警方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所謂“套路貸”一般是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後,以“看點費”“手續費”“砍頭息”“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如陰陽借款合同等不利於被害人的各類合同以及辦理房產抵押;之後制造虛假銀行流水,如向被害人賬戶轉賬後,讓被害人將“砍頭息”及各種名目的費用等轉賬到另一指定的賬戶,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體現的全部款項的假象,使被害人借款的事實成立;接下來利用無理借口及篡寫簽訂的合同等方式威脅被害人,一步步壘高借款金額,最終達到非法占有被害人錢財和房產的目的。

“此類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中青年居多,多數被害人名下有房有車。”負責人講道,這些人大多因銀行貸款信用低,難以從正規渠道獲得貸款轉,轉而通過街邊廣告和互聯網媒介上發佈的無抵押放貸信息,或經他人介紹被誘騙借款。他提醒,“不要輕信這類無抵押貸款廣告信息,如遇到此類案件一定要及時收集固定證據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據悉,福州市公安局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團夥7個、“套路貸”團夥20個、惡勢力犯罪團夥16個,抓獲犯大貨車行車紀錄器罪嫌疑人2752人、刑拘2561人、批捕1431人,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109起,查封、凍結、扣押涉黑惡資產89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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